熱談以房養老的相關話題
10月21日,北京市民政局網站發布“十二五”時期老齡事業發展規劃,首次提出“以房養老”的概念,鼓勵商業保險企業、商業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開展“以房養老”試點業務。
房屋70年產權問題一直是推行“以房養老”模式的爭議點之一。近日,國土部官員在接受《新京報》采訪時表示,住宅70年產權期滿后,如何自動續期尚無明確規定,但不會影響到有以房養老想法的人的計劃。
雖然,官方說70年產權并不會影響到“以老養房”的實施,但有網友仍表示會面臨強拆、建筑質量等問題。“一幢房子到了70年就差不多可以用危房的名義拆了,
作為世界上唯一老年人口過億的國家,養老問題已日益嚴峻。在社會保障無法解決所有養老問題情況下,“以房養老”模式備受關注。在國外,“以房養老”這種模式日趨興旺,成為養老保障制度的良好補充。
然而,由于相關法制未完善、養老觀念以及房屋70年產權限制等,使得“以房養老”在我國一直難以推行。對于抵押房產的老人來說,可能面臨著產權到期的問題。金融機構方面也承擔著房子到70年后獲取的收益或許不足以支付養老金的風險。
此外,以從北京、上海、南京、重慶等城市以房養老的實踐來看,大部分“倒按揭”都要求房屋在60平方米以上,老人年齡在60歲以上。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老年學研究所杜鵬所長認為,這兩個條件其實已經將適用這種養老模式的老人限制在一個相對數量并不大的圈子里。對于這個范圍內的老人來說,“倒按揭”補償的資金只是他們養老金的補償,并不是養老金的最主要來源。因此在中國實行以房養老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以房養老”,首先要解決的是觀念問題。老人方面,難以接受居住多年的房產抵押給銀行,無法歸還貸款的情況下被變賣而無法留給子女;子女方面,怕被人罵不孝。
房價漲跌有風險
如果是房價上行期,“以房養老”問題不大,無論是抵押房子的人還是銀行,遇到房子升值都不會有什么問題。但如果是房價下行期,有可能遇到問題。
比人先老的房子如何養老?
記者注意到,業內普遍擔心的一個最大“障礙”就是“70年產權”問題。“現有的制度房屋產權70年,產權到期后如何處置依然存在政策盲點。銀行開展這項業務也得考慮這方面的問題。”某股份制銀行長春分行個貸中心的一位負責人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為規避政策盲點、房價走勢風險,擬推出“倒按揭”業務的銀行方面表示,會通過對房齡、借款期設限來規避這方面的問題。“‘特別老的房子’不行,目前初步確定的標準是要求房齡至少在20年以內,業務正式推出時,這一標準有可能更高。另外,最長借款期為10年。”該行長春分行的一位經理表示。
網友“亞恒”:房子比人先老,如何用房子養老?這也是很多老年人徘徊在“以房養老”門檻前所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